项目概况
海丰县疾控机构冷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汕尾市区红海路东段和顺花园 2 栋 2 梯 601 号(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06 日 17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007-320001-0028
项目名称:海丰县疾控机构冷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70,000
最高限价(如有):247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丰县疾控机构冷链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1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单位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2019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2019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要求供应商报名前充分了解本项目实施地环境的需求,必须到采购用户单位每个建设地点进行现场勘测,需提供由采购用户单位出具的现场勘测回执。
五、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在2020年8月4日至 2020年8月6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花园2栋2梯601房)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不予受理。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单位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2019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2019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
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核对(身份证除外,但获取人身份证须原件核对)获取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04 日至 2020 年 08 月 0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区红海路东段和顺花园2栋2梯601号(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尾市区红海路东段和顺花园2栋2梯601号(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区红海路东段和顺花园2栋2梯601号(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牛黄山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0660-6603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
联系方式:0754-88993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0660-6603350
附件
发布人: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