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质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FJSH[GK]2020042-1)
一、项目编号:
[3500]FJSH[GK]2020042
二、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质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
三、采购结果
[3500]FJSH[GK]2020042-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犀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长乐市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8号研发楼 |
675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FJSH[GK]2020042-1 包1
福建犀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1030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质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
675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谢步高 (包1) |
评审专家: |
张锦奕,俞建明,宋志,林军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根据以下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1.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帐 号:11806010010001374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FJSH[GK]2020042-1 包1 :1012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为通过。 中标人服务时间:中标人应对本次所招标项目提供三年(质量保证期)现场免 费保修服务,终身维护。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所供服务及相关配件,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联系方式:13509393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式:1385908804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晏静
电 话:13859088048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